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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广告行为“八不准”>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1 浏览次数:

  一、八不准出台背景

  为了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落细。

  二、制定意义

  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三、制定依据

  《广告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800066655

  原文链接:《乌海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广告行为“八不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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