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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144108/2020-0083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概       述: 关于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0-04-28 10:53:3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10:53:32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乌市监信字〔2020〕52号

关于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现将《乌海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等文件精神,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覆盖、常态化,按照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编制上报的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乌海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中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范围,以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协同推进为原则,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方案

凡是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的相关业务科室,在双随机抽取工作开展之前,要严格按照抽查工作计划中对应的抽查事项、抽查范围、抽查对象,务必制定出抽查工作方案,抽取的检查计划必须依据工作方案开展,并将方案对外公示,同时送信用监管科备案。如有特殊安排和专项整治部署,可增补计划,由牵头科室在检查工作开展之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由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信用监管科备案,并及时修订年度检查计划,向社会公示。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科室监管特点和需要,从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检索,单独或联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行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事项’的目标,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要加大对风险程度高、投诉举报多、向重点抽查事项倾斜”的原则,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年度随机抽查频次和比例。上级业务部门对年度随机抽查有安排、有频次和比例要求的,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安排执行。对风险较高、投诉较多、属于重点抽查事项类别的监管对象的随机抽查频次和比例,各相关业务单位和科室,根据风险程度、隐患程度、整改情况自行确定。

(四)严格抽查检查程序

市局涉及抽查事项的相关业务科室要根据本科室制定的年度抽查计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自行录入计划,生成抽查任务,并组织实施抽查。检查人员要在完成抽查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要把《随机抽查检查表》及有关检查资料,1份留科室归档保存,1份送信用监管科备案。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运用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威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六)积极推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内政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在市委、政府领导下,牵头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本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理   党组副书记、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副组长:齐丽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红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兰柱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杰   副局长

李文杰   二级调研员

乔建青   四级调研员

郭松涛   四级调研员

胡永清   四级调研员

成  员:王紫微   办公室主任

        齐小慧   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科科长  

李玉贞   政策法规科科长

马锦霞   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潘   鑫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

赵  瞻   市场规范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长

敖丽君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王  兵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赵  姝   登记注册局局长

王永霞   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科长

何顺山   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

穆红颜   质量发展科科长

苗先明    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和抽检监测科科长

尹建丽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瑞敏   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科长

        郝玉清   人事科科长    

孙海波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科长

尹庆文   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赵泽勇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科长

候长卿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郑  娣   计量科科长

李冬梅   标准化科科长

班  博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科科长

薛  燕   财务装备科科长

        王耀廷   执法稽查局负责人

        杨  敏   机关党委书记

于  雷   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张 杰

成  员:马锦霞、杨俊梅、陈占军、郝亚东

信用监管科负责统筹协调本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督促相关工作落实,指导相应业务科室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年度抽查计划的安排,负责牵头组织、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对本业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相关业务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检查出问题,只要执法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信用监管科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平台应用操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实践理论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规范实施检查、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实施监管的能力水平,确保随机抽查不走过场、监管到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指导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督查事项,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牵头科室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信用监管科每季度将对局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年度抽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适时开展督导,对未按时开展或未按时完成年度抽查计划的下发督办通知。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对本业务领域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要进行全程指导、及时督促。

附件:1.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2020428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科   20204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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