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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乌海市第九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144108/2020-0102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概       述: 关于乌海市第九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0-06-10 15:27:4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乌海市第九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10 15:27:46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1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B 】

黄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服务监管保障措施研究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4081:其中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2497户,包括特大型餐馆6家,大型餐馆60家,中型餐馆704家,小型餐馆1407家,快餐店45家,饮品店100家,食堂174家,中央厨房1家;备案的小餐饮1584家。

二、对“组织成立餐饮行业协会”建议的答复

餐饮协会的主要职责是搞好会员自律,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商务局落实行业政策、宣传和管理;引导餐饮业规范、良性发展;促进交流,净化环境,提升社会影响,协调政府、企业与同业之间的关系,推动会员、产业市场共同发展。

建议由商务部门加强对餐饮业的管理,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餐饮行业标准的实施,开展“诚信经营”示范活动和行业信用评价,积极培育餐饮品牌, 在餐饮行业中起到引领带头作用。

三、对“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区网络平台监管”建议的答复

远程电子监管是通过对餐饮企业进货台账、食材供应商及产品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的信息采集,对餐饮企业“明厨亮灶”情况、加工制作、各个功能间温度等情况进行监控、数据采集、实现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的综合监管。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广食品药品企业电子监管工作,《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将餐饮企业纳入电子监管工作。我局按照自治区相关精神,督促各区局要建立完善先进的管理模式,提高监管效能。目前,海南区和乌达区市场监管局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已初步形成各自的局部远程电子监管网络,入网餐饮企业共有83家,此项工作正在有序的推进中,海勃湾区也在统筹酝酿中。

建议由市委网信办借助智慧乌海,将我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纳入政府监管的网络平台。

四、市场监管局上半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情况

2019上半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以“双创”为契机,全面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责任,同时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元旦”、“春节”、网络订餐、校园及周边、企业职工食堂、社会福利机构、小餐饮等各类专项检查,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计划,以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建设、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为载体,以“五化”监管、餐饮单位“4D等管理模式为抓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大力推进餐饮量化分级提档升级工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程、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全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4081:其中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2497户;小餐饮备案1584户。已进行量化分级管理2438户。其中,A级餐饮服务单位为536户(23%)、B级为1568户(64%),C级为307户(13%)。量化率98%。 “明厨亮灶”单位3280家,“明厨亮灶”率80%。“五化”管理示范街4条,先进管理模式示范店70家。先进管理模式餐饮单位数量192家。有26家幼儿园配备食品快检设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以“双创”为契机,紧紧围绕保障群众餐饮食品安全的任务目标,全面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计划,抓好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强化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食品安全无小事,件件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 梁兰柱

联 系 人: 郑娣

联系电话: 3156845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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