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健全完善,部分经营主体因自身违法失信而受到多部门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一千多户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健全完善,这些经营主体因自身违法失信而受到多部门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暖心舒心服务,减少信用修复难度,帮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以信用修复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促使经营主体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一是聚焦事前防范,强化信用教育指导。广泛宣传提素质,通过媒体宣传、集中宣讲培训、入户进企送法、电话答疑解惑和一对一帮扶指导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信用法规政策解读宣讲。精管年报降风险,推行年报精细化管理,根据年报公示特点,在不同时段采取广泛发布公告、精准发送短信、上门提醒督促等不同方式进行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异”甚至被“列严”的风险。2023年我市企业主动申报年报率为98.04%,位列全区第二,创近十年来新高。
二是聚焦事中服务,创新信用修复模式。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措施的通知》,明确适用情形、办理流程、配套文书等。对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的经营主体,在申请信用修复时,不再现场核查,而是事后核查,如承诺不实则重新列入。对符合条件的,一律由5个工作日压减为3个工作日。及时提醒当事人及时修复信用、恢复“诚信之身”,并告知信用修复的条件、流程及路径。全面推行企业信用修复电子化,实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
三是聚焦事后化解,降低失信主体总量。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提醒,分类建立经营异常、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和“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等四类失信主体动态名录,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及时提醒当事人办理修复手续。通过全面实施不见面,快速网上信用修复机制,全市共累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08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568户,企业信用修复网办率达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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