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诚信建设工程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信用监管职能,通过“双公示”、信用承诺、特定信用信息归集水平,整合信用数据,提高信用数据质量等举措,全力推进诚信建设工程落地见效。
一是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统筹制定 2024年度部门内与跨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对信用状况好的经营主体,实施降低检查频次等监管措施,对信用状况差的经营主体,一实施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增加检查事项等监管措施,对诚信经营主体监管“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监管“无处不在”。
二是加强信用修复引导。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服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统一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公布市、区、所三级信用修复咨询电话18个,积极帮助经营主体进行信用修复,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全程网办。截至目前,全市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806户,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18752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72户。
三是联合金融机构推出扶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普惠性信用贷款。联合鄂尔多斯农商银行推动面向全市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农商银行共计发放创新产品“蒙信贷”贷款85万元、全力支持7户经营主体信用贷款,“蒙信贷”利率降至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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