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乌海市市场监管局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法治对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的引领推动作用,深入开展执法制度建设,保障市场秩序公平公正,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处理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罚没物资管理制度》等24项制度,汇编成《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二是编制完成乌海市市场监管局案件审核、行政处罚程序、听证、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流程图及办事指南,并在门户网站公示。三是通过建立《案件协作制度》、《案件移送及交接工作流程》,开展联合执法。四部门联合印发《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法联动协作实施方案》,今年又与公安机关联合印发《乌海市公安局、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联动协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案件协作、信息共享、协作保障、培训学习五制度及案件移送交接工作流程,并保持联合巡查常态化,共同保障全市群众的健康安全。今年还查办了我市第一起由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案件,并被自治区局评为优秀案卷。四是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责令改正事项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五是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六是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对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七是对2021年以来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并形成工作制度,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八是完善法律顾问机制。与内蒙古天晟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事务所3名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除承担行政执法日常法律咨询外,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签订《乌海市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服务委托合同》,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保障审查质量和效果。
二、切实进行执法监督与指导
一是指导三区法治工作。通过电话沟通、微信咨询、当面答疑、受邀参加执法办案讨论等多种渠道指导三区执法办案工作,3年来指导查办案件百余起、答复法律咨询300余件。二是开展案卷评查、三项制度、法治政府建设、“谁执法谁普法”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乌海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乌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日常检查记录和工作材料,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案卷等形式,了解三区市场局的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之后开展执法监督暨案卷评查“回头看”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中评查,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为立足点,通过评查发现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工作实效。三年共开展评查4次,抽查评查案卷106卷,发出行政约谈通知书1份、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1份。今年9月全自治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我市被抽中案卷4卷,其中3卷被评为优秀卷,并参加优秀案例宣讲2例。三是顺利完成行政应诉案件1起,通过认真梳理准备,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各项工作,案件最终胜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之后以此次行政应诉案件为契机,及时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治培训。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2019年6月制定印发了《乌海市市场监管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及《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人;10月份制定印发三项制度具体内容的制度性文件;通过微信、网站、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三项制度宣传培训;通过执法监督、案卷评查及回头看等渠道开展督促检查;将执法办案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并足额拨付,部门年度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均按要求时限和内容在门户网站公开,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计划继续采购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手持扫描仪、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设备,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奠定物质基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清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将所有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录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2020年通过执法监督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深入督查并总结梳理,查漏补缺。2021年再次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将《乌海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随文印发,再次细化分解三项制度工作任务,要求各区局及各科室充分认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工作中切实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任务,查漏补缺,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制定并印发了《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事项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及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权责清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单纳入双随机平台,将市场主体产生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的归集于企业名下;每年年初上报上一年乌海市市场主体发展报告,并且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及执法办案时均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情况;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在市局网站、信用乌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双打平台对应公开;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在市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年度报告。
(三)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制定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对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小文书大作用》等行政执法文书及《九棵树搞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等执法程序培训8次,制定《乌海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通过案卷评查、现场指导等方式规范文书制作;使用执法记录仪,确保监管留痕、执法到位;全部资料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制定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规科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名,制定《乌海市市场监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明确重大执法决定范围、法制审核重点、标准、目录、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等内容,实现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经由法制审核。
目前,乌海市已将登记注册时间压缩至60分钟,将开办企业全流程时间压缩至0.5日办结,股权质押等事项已实现立等可取“马上办”,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许可承诺备案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承诺备案190户,办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业务3172件,涉及企业2753户,全程电子化办理业务2558户,实现登记注册“键对键、零见面”服务,实现登记注册事项“全市通办”、“跨省通办”登记模式,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7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推行“政银合作”服务模式开办企业,增设72个营业执照银行网点代办点,多渠道开通企业登记业务,截至9月底,全市市场主体达54635户(其中企业15601户,个体工商户389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2户),同比增长19.09%。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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