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及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价监竞争局、第一、第二督查组联合开展“四类药品”及“消杀”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的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深入乌海市三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弘达医药有限公司等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四类药”批发价格以及“消杀”用品、口罩防护用品价格检查。重点抽查药品批发企业及连锁零售药店2022年12月份以来,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歧视、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行为。经查,几家企业没有发现相关问题。
通过督查检查,为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和连锁药店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价格欺诈》和销售商品实行明码标价等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药品销售价格的经营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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