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家庭过期药品安全隐患,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或因不当处理造成环境污染,有效维护公众用药合法权益,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建”“用”“管”“宣”为统领,一体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落地见效。
坚持“建”得起是关键,持续全面共同发力。结合乌海市地域特征和居民用药习惯,制定了《全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逐步形成部门主导、企业实施、全民参与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良好格局。通过设立定点回收药店、开展回收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的“三步走”细化实施举措,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同向发力,确保方案由“纸上”落到“地上”。
坚持“用”得好为目的,最大程度方便群众。本着“合理分布、方便群众、安全可靠、服务社会”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出规模较大、经营规范、信用良好、位置分布便民的零售药店作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并实施动态管理,名单及位置等信息实时向公众公布。目前,全市共计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药店20个,其中海勃湾区10个,乌达区5个,海南区5个,目前已全面投入使用。
坚持“管”得住为保障,实行药品全周期管理。对定点药店实行“四有四专四统一”管理,即“有专门统一标识、有专册统一登记、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业统一销毁”,在定点药店放置统一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要求专人负责,专柜、专账管理,专册登记,填写《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记录所回收药品的品名、数量及送达人等信息,定点药店定期向集中回收点移送家庭过期药品,每年3月15日联合相关部门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统一无害化销毁处理,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最大程度避免过期回收药品再次流入社会和污染风险。
坚持“宣”传好为支撑,更好助力社会共治。鼓励居民积极主动定期查看家庭小药箱,将家庭过期药品及时送至定点药店统一管理。同时充分利用广电报刊及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多宣传渠道,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树立正确用药理念,避免过度囤积药品,提升全社会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引导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用药安全,是利民便民、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措施。下一步,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落实为民办实事举措,把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落实好,结合工作实际,稳步增设定点药店点位,不断将回收工作延伸至乡镇,农区,打通群众安全用药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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