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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用”“管”“宣”一体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4日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1 浏览次数:

    为减少家庭过期药品安全隐患,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或因不当处理造成环境污染,有效维护公众用药合法权益,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建”“用”“管”“宣”为统领,一体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落地见效。
            坚持“建”得起是关键,持续全面共同发力。结合乌海市地域特征和居民用药习惯,制定了《全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逐步形成部门主导、企业实施、全民参与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良好格局通过设立定点回收药店、开展回收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的“三步走”细化实施举措,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同向发力,确保方案由“纸上”落到“地上”。

    坚持“用”得好为目的,最大程度方便群众。本着“合理分布、方便群众、安全可靠、服务社会”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规模较大、经营规范、信用良好、位置分布便民的零售药店作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并实施动态管理,名单及位置等信息实时向公众公布。目前,全市共计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药店20个,其中海勃湾区10个,乌达区5个,海南区5目前已全面投入使用。

    坚持“管”得住为保障,实行药品全周期管理。定点药店实行“四有四专四统一”管理即“有专门统一标识、有专册统一登记、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业统一销毁”定点药店放置统一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要求专人负责,专柜、专账管理,专册登记,填写《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记录所回收药品的品名、数量及送达人等信息,定点药店定期向集中回收点移送家庭过期药品每年3月15日联合相关部门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统一无害化销毁处理,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最大程度避免过期回收药品再次流入社会和污染风险。

    坚持“宣”传好为支撑,更好助力社会共治。鼓励居民积极主动定期查看家庭小药箱,将家庭过期药品及时送至定点药店统一管理。同时充分利用广电报刊及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多宣传渠道,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树立正确用理念避免过度囤积药品提升全社会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引导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用药安全,利民便民、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措施下一步,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落实为民办实事举措,把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落实好,结合工作实际,稳步增设定点药店点位,不断将回收工作延伸至乡镇,农区,打通群众安全用药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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