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气瓶充装单位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充装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气瓶安全监管能力。4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举办全市气瓶充装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培训班。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兵主持,市、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全市气瓶充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共89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传达学习了《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气瓶安全专项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王兵副局长要求,各充装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弦”,要深刻汲取宁夏“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要牢牢盯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点,切实履行保障安全的社会责任;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充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确保人员持证上岗,严禁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
培训邀请到特检院乌海分院专家授课,通过知识讲解、案例剖析、互动答疑等方式,结合近期文件要求,系统讲解气瓶安全技术规范、法律法规。同时,结合近年来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要求各气瓶充装单位按照要求配备充装人员、检查人员,在特种设备到期前一个月完成报检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
授课结束后,现场组织参训人员进行了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考试,通过考试检验了参训人员的气瓶安全知识掌握程度,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培训效果,增强了气瓶充装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了气瓶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强化了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气瓶安全监管能力及专业化知识水平,为扎实做好城镇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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