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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1 浏览次数:

  2021年,我局按照乌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稳步推进法治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目标,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法治保障,强化市场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

  • 市场监管工作情况

  (一)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一是做好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平台和“蒙冷链”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广泛普及应用风险管控系统和“蒙冷链”的入驻推广,努力实现精准监管。目前风险管控平台共入驻主体5317户,超额完成自治区要求目标数。“蒙冷链”入驻市场主体293户,发码量733条,已实现应入尽入。二是开展“滚动式”督查检查。前三季度共开展全市“滚动式”检查两次。对102家企业开展了督导检查和整改复核工作,共查出问题195项。同时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完成第一轮第二次“滚动式”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企业认真整改。目前,两轮督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认定工作,目前已对22家生产企业进行了分级。开展餐饮服务风险分级评定工作,A级2130户,B级876户,C级59户,D级149户,分级评定率77.6%。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督促冷库、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24小时报备制度,及时开展监测、检测工作;加强“蒙冷链”追溯系统应用,精准锁定每一批次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和去向,要求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进口报关单、检验检疫证等资料随货同行票据齐全可靠。锁定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开展食品药品抽检工作,2021年计划抽检食品465批次,目前已完成食品抽检365批次,合格率95.5%;计划抽检药品196批次,已完成抽检186批次,合格率为97.9%。四是推进“两品一械”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新冠疫苗流通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追溯是否到位,疫苗采购渠道、接收、储存、运输是否合规等。1-9月,疫苗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截至目前,收集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88例,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17例,药物滥用监测报告6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7例。开展科学预警评价,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提高我市药物警戒和监测评价水平。开展全市“两品一械”互查行动,实现“两品一械”优化、协同、高效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用药用妆用械安全。五是守住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以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儿童、学生等特殊群体,服装鞋帽等消费品,以及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煤炭等产品,絮棉、毛绒等纤维制品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目前,抽检汽油21批次,柴油21批次,车用尿素2批次,共44批次;化肥18批次、塑料购物袋1批次、学生用品1批次,共20批次。劳保用品8批次,食品相关产品8批次,共16批次。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助推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 一是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党组书记负总责,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落实。二是全力优化审批流程,实行流程再造,将税务信息采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纳入企业开办流程,与企业登记注册合并为一个环节,实现开办企业一环节办理。三是全力推动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等服务,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将登记注册时间压缩至60分钟,将开办企业全流程时间压缩至0.5日办结,股权质押等事项已实现立等可取“马上办”。四是全面深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严格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改革方式落实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业务3579件,涉及企业459户。推行信用承诺,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登记注册事项告知承诺制(试行)》,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市场主体登记名称自主申报、住所使用证明、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探索容缺受理机制,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即可办理相关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截至目前,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承诺备案216户。五是全面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打破地区限制,实现登记注册事项“全市通办”。与宁夏自治区石嘴山市市场监管部门签订协议,在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上实现“跨省通办”。乌达区在全区范围内试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同城通办”登记模式。目前,办理全程电子化业务2107户,“全市通办”“跨省通办”业务实现零突破度。六是全力推动“政银合作”服务开办企业,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8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增设73个营业执照银行网点代办点,多渠道开通企业登记业务,增加办事群众便利度,目前,已成功核发营业执照。七是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减少企业办事成本,印发《关于做好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的通知》,鼓励企业在经营场所中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协调各部门和金融机构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企业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出示实名认证的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事。八是积极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先后两次起草《关于为开办企业拨付资金的请示》,积极推进“政府买单”方式为企业刻制印章实行免费服务,同时,鼓励银行通过“政银合作”方式为企业刻制印章买单。目前,已有两家银行推出免费刻章服务。

  截至10月底,全市市场主体达54808户(其中企业15630户,个体工商户390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1户),同比增长16.76%。全市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达1677.63亿元,同比增长7.98%。

  (三)严格市场监管执法,为助推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强化信用监管作用。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2021年度部门内部及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举办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班,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指导。截至10月30日,全市各部门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320次,已完成检查2733家;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17次,已完成检查338家。二是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夯实信息公示基础。认真贯彻“公示即监管”的理念,持续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归集工作。截至10月30日,共归集涉企信息41230条,其中,行政许可37960条,处罚3270条。三是依法开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截至10月30日,全市共有1480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33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四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配合自治区开展对垄断协议案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的查处,上半年配合自治区对中玻特种玻璃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同时受自治区委托,对乌海市美团外卖平台和美团商户进行反垄断调查,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五是加大涉企收费和价格监管力度。重点整治物流领域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相关收费等,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六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查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截至10月底,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共计141件,货值金额共计27.56万元,罚没款金额162.23万元。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处理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罚没物资管理制度》等24项制度,汇编成《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二是编制完成乌海市市场监管局案件审核、行政处罚程序、听证、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流程图及办事指南,并在门户网站公示。三是与公安机关联合印发《乌海市公安局、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联动协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案件协作、信息共享、协作保障、培训学习五制度及案件移送交接工作流程,并保持联合巡查常态化,今年我市第一起由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案件被自治区局评为优秀案卷。四是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责令改正事项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五是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六是印发《行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交办督办制度》。保障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防止失职渎职,完善案件查办督办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七是完善法律顾问机制。与内蒙古天晟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事务所3名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除承担行政执法日常法律咨询外,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今年完成1起民事诉讼工作。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制定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人;通过微信、网站、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三项制度宣传培训;通过执法监督、案卷评查及回头看等渠道开展督促检查。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制定并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事项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单纳入双随机平台,将市场主体产生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的归集于企业名下;每年年初上报上一年乌海市市场主体发展报告,并且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及执法办案时均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情况;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在市局网站、信用乌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双打平台对应公开;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在市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年度报告。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制定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对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文书培训,制定《乌海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规范文书制作;使用执法记录仪,确保监管留痕、执法到位;全部资料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制定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名,明确重大执法决定范围、法制审核重点、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等内容,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市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经法制审核。

  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等均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讲座的方式反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学深悟透、深刻领会,关键少数、责任担当。注重学习效果,从全面履职、逐项落实,严抓队伍、提供保障四方面入手,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及七五普法验收等考核工作。整理完成2015年-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印证材料并报送至市司法局,迎接自治区及国家验收考核。依照“七五”普法验收评估体系,将“七五”普法期间的有关工作内容进行收集汇总,形成电子佐证资料,在“七五”普法验收汇报会上,检查组对市场监管局印证材料以及汇报材料给予肯定。整理报送2021年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涉及市场监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材料。按照自治区药监局工作要求,更新并报送2021年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工作有关法制培训材料的电子文档。

  (三)开展执法监督与指导工作。一是指导三区法治工作。通过电话沟通、微信咨询、当面答疑、受邀参加执法办案讨论等多种渠道指导三区执法办案工作,指导查办案件、答复法律咨询,答复当事人法律咨询,解答复议咨询等300余件。二是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监督暨案卷评查工作。7月份对三区局和市局开展案卷评查、三项制度、法治政府建设、“谁执法谁普法”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评查案卷23卷,发出行政约谈通知书1份、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1份。三是9月底全自治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我市被抽中案卷4卷,其中3卷被评为优秀卷,并参加优秀案例宣讲2例。11月中旬市局执法监督小组安排执法监督回头看工作对区局行政执法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深入贯彻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明确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原则、要求、合法性审查内容、负责人集体讨论、发布、备案等具体内容。按照制度要求和流程,对1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以政府名义制发的12件、我局制发的4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替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2份,涉及质量发展、标准化工作资金,均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通过了合法性审查。

  (五)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共计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监查等权力事项1455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消40项,2021年行政权力事项共1416项(全市34个部门共6924项,仅我局就占了全市的1/5),目前已通过审核,组织工作人员对政府网站的往年清单事项逐条核对更新,予以公布。

  (六)进行自治区网络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对接。根据自治区和市司法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应用的要求,录入市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行政案件信息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已基本实现对接。通过不断的沟通协调,做好执法证换证工作。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申领考试的复习准备工作。

  (七)提高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创新“四有”法治培训,提升法治培训效果。一是有计划,将依法行政、提升行政能力作为加强机关工作建设的重要抓手,依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培训纳入全年干部学习工作计划。二是有培训,依照年度培训计划以及年内新颁布、修订的新法,及时举行依法行政培训班,举办《民法典》《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规范》等各类培训班。三是有考试,将随堂考试成绩作为培训班签退证明,随堂考试,及时阅卷,确保培训效果。四是有通报,对随堂考试结果及时进行通报,有效的增强和激发广大法治干部队伍学习动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海勃湾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400余名从业人员开展《药品管理法》法律宣讲。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297人参加国家总局第二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参赛前反复模拟训练,把竞赛作为提升法律法规知识的机会,取得了参赛覆盖率98%,全自治区排名第二的好成绩。密集的执法培训解答了基层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普及了基层执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目前我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专家库共有34名执法人员,其中自治区级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专家2名。

  (八)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调整守法普法协调领导小组,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印发《2021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制定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分解到各执法科室。确定市局“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一是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利用“3.15、6.26、12.4、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日举行大型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做客乌海广播电台“法制时空”,与电台强强联合,拉近普法工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真正为群众办实事。三是开展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为市检验检测中心开展《与检验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印制《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折页,分发到执法人员、市民和相关企业,增强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四是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制定《关于开展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布置宣传重点、任务分解,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本局“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亲自制作活泼生动的PPT,用《小明的一生》为线索开展别开生面的《民法典》宣传培训,利用答题小程序进行民法典知识竞赛答题。五是积极进行《宪法》宣传学习。制定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明确宪法宣传学习方式方法,发动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内容,播放宪法宣传片,张贴宪法宣传挂画,动员全局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内容。六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和优势,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微信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动态、通告、倡议书等内容,推送消费警示、典型案例,开展“线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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