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监法字〔2022〕93号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举措》精神,落实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工作的总要求,现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请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
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举措》精神,按照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任务,落实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工作的总要求,现制定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市场监管法治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培训,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作为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工作的总指引,引领全市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二)落实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一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个亲自”的职责要求。二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做好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三是扎实做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市政府2022年度的工作要求,抓紧全市市场监管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位。
二、推进建章立制,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完善我局各项规章制度,整理制度汇编。 一是继续完善三项制度的配套规范性文件,重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重点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作出严格要求。二是修订重大决策研究制度及其配套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注重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三是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制度的修订完善,及时修改完善我局相应的制度规定,收录我局各业务领域的制度规定,更新制度汇编,成册发放给各科室。
(二)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与新法新规内容不一致、不衔接、不必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清理,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汇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起草制定原则和要求,重点审查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及时完成备案并进行公示。
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三区及市局的“三项制度”推进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三区“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并进行督查结果反馈。调研三区执法人员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工作现状,对三区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并通报评查结果。
(二)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通过执法证申领考试人员的执法证申领相关事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水平。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制定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建立优化服务容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形成市本级证明事项清单,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进行公示。三是按照自治区规定梳理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及依据,并制定本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指导开展柔性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容错纠错机制,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按照自治区要求,制定《乌海市市场监管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除责令改正外,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五、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工作
(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印发2022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以各法治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制作市局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
(二)调整守法普法协调领导小组。重新完善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守法普法作用,负责“八五”普法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协调,确保“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三)组织市局和三区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和讲座。年内安排“行政三法”相关培训学习,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开展专项培训。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完成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新出台的行政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作为今年培训工作的重点,结合今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全市执法人员执法办案中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强化培训。促使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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