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
郭世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乌海市保健品市场的管理暨加大对老年人洗脑、行骗等非法集会的打击力度的提案》(第132号)由我单位承办,感谢您对我市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的分析,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借鉴您的建议,推动我市保健品监管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根据国家 13部委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通过函告的形式与我市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建立“百日行动”信息报送制度,共同开展“百日行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联合整治重点,一是对重点行业及领域进行查处。包括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如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二是对整治重点场所及区域进行查处。包括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三是对重点行为进行查处。包括“保健”市场中虚假宣传、违法会销、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直销和传销等违法行为。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坚决查处“保健”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发现问题依据法律法规从重处罚,维护良好市场竞争秩序。
经过各部门的协同作战,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检查人员 639 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08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 92个,检查“保健”类店铺 160个,检査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 16个,开展行政指导、政约谈1次,开展宣传活动 67次,开展协作执法5次,立案7件,结案7件。
二、加强宣传教育。借助“春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等重点节日,在广场、公园通过展板、宣传材料、电视、广播等方式,大力宣传“保健”市场乱象行为,对容易发生“保健”商品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加大宣传力度,以老年、病弱群体等作为重点人群进行宣传教育,利用乌海日报面向社会发布有奖举报公告,加大线索搜集力度,鼓励民众积极掲发“保健”市场中各类违法行为,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提升消费者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群众参与,部门联动的良好格局,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活动64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李华
联系人:班博
联系电话:0473-3156836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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