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办法、措施。承担指导和推进全市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询服务。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未划转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领证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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