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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食品药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2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9日 作者: 来源:1 浏览次数:

     乌海市食品药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单位: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8119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

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行政处罚结果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日期

公开渠道

1

(乌海)食药监药201745

乌海市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乌海市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91150302061624300T

刘修田

2017613日,执法人员对乌海市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门店销售的中药饮片“地龙”进行监督抽检,经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结果总灰分(标准应不得过10.0%,实测44.1%)不符合规定,经认定该批次中药饮片“地龙”按劣药论处,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劣药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2.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5倍罚款1500元;3.合计罚没款2500元。

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122

自动履行

20171123

1.信用乌海网(网址为http://credit.wuhai.gov.cn

2.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wuhaifda.gov.cn

2

(乌海)食药监食罚〔201747

海勃湾区王利国副食蔬菜店销售农药残留限量超标食品案

海勃湾区王利国副食蔬菜店

92150302MAONDQJC9L

王利国

20179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海勃湾区王利国副食蔬菜店销售的小白菜、豇豆进行了监督抽检,经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为该两种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限量均超标,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限量超标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元;2.并处罚款2000元;3. 合计罚款2030元。

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226

自动履行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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