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食品药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单位: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填表日期:2018年1月19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 件 名 称 | 违法企业名称 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 行政处罚结果和依据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日期 | 公开渠道 |
1 | (乌海)食药监药罚〔2017〕45号 | 乌海市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 乌海市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91150302061624300T | 刘修田 | 2017年6月13日,执法人员对乌海市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门店销售的中药饮片“地龙”进行监督抽检,经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结果总灰分(标准应不得过10.0%,实测44.1%)不符合规定,经认定该批次中药饮片“地龙”按劣药论处,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劣药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2.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5倍罚款1500元;3.合计罚没款2500元。 | 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2日 | 自动履行 2017年11月23日 | 1.信用乌海网(网址为http://credit.wuhai.gov.cn) 2.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wuhaifda.gov.cn) |
2 | (乌海)食药监食罚〔2017〕47 号 | 海勃湾区王利国副食蔬菜店销售农药残留限量超标食品案 | 海勃湾区王利国副食蔬菜店 | 92150302MAONDQJC9L | 王利国 | 2017年9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海勃湾区王利国副食蔬菜店销售的小白菜、豇豆进行了监督抽检,经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为该两种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限量均超标,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限量超标食品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元;2.并处罚款2000元;3. 合计罚款2030元。 | 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26日 | 自动履行 2018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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