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区税务局:
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 2021 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21〕10 号)文件精神,结合监管工作重点制定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计划,对全市煤炭生产企业进行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8月18日——9月16日。
二、检查范围:各部门按照各自“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表中的内容实施。
三、检查数量:市本级和三区以本辖区煤炭生产企业名录库为基础,各自按20%随机抽取。
四、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五、执法人员:按照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各单位不少于2人)。
六、抽查结合录入及公示
被抽取的检查人员要在2021年9月16日前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任务。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税务局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工作合法规范、科学高效。
(二)各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区税务局,请按属地职责做好抽查工作。
(三)对同一被查企业要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避免运动式执法。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煤炭生产企业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pdf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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