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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8批次不合格复用餐饮具抽检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1 浏览次数: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复用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样,经检验,有8批次复用餐饮具检验不合格。现将监督抽检检出的不合格复用餐饮具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海勃湾老五脊骨馆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海勃湾老五脊骨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海勃湾区泊茳海烩菜骨头村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海勃湾区泊茳海烩菜骨头村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海勃湾区泊茳海烩菜骨头村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乌海市金色摇篮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乌海市金色摇篮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乌海市金色摇篮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责令餐饮单位立刻整改、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查处情况另行公布。

  

  附件8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乌市监通告〔2021〕9号(8批次不合格抽检情况的通告).docx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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