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内政办发〔2023〕30号)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乌海市落实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工作实施方案》,现将《乌海市落实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14日
二、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名真实、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穆红颜;联系电话:0473-3156860;电子邮箱:whsdjzcj@163.com;邮寄地址: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12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创业路13号)
特此公告。
下载链接:8.29《乌海市市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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