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中高考、端午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考生、家长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自觉维护涉考用品、米面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粽子等节日特色消费品和医疗用品、药品价格秩序,严禁借中高考或端午节之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三、各餐饮、住宿、交通、文具用品、停车场、商场超市等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要标明商品的品名、单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单位、计费方法等信息,并做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避免误导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或者售票电子平台显著位置做好明码标价,不得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要落实对特殊人群应执行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景区经营者以及景区内相关服务行业经营者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利用网络平台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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