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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1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识,以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总抓手,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不断强化队伍与制度建设,夯实监管基础,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第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化妆品类)

Ø 海勃湾某彩妆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2023年3月7日,海勃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勃湾彩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摆放的自然堂雪域精粹滋润抗氧体验装三件套,名蔻保湿隔离裸装 BB 霜,名蔻小红瓶白皙原液,名蔻深海黄金藻饱润补水乳,安婕妤无龄芯肌提拉原液组,安婕妤平衡保湿调理水,瑞雨丽洋甘菊香氛舒缓安护晶露面膜,安婕妤美白淡斑亮彩乳液,安婕妤臻彩防晒系列,安婕妤雪藻水光调理凝露,安婕妤臻美无龄净颜油,以上化妆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上述化妆品当事人于2019年1月购进至案发当日,均已超过使用期限。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上化妆品的销售记录,无法确定上述化妆品具体销售时间。

    可以认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海勃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做出:1.对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予以没收2.处以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Ø 乌达区化妆品零售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2023年4月20日,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乌达区化妆品零售店进行监督检查,在营业场所二楼南墙货架上发现摆放玻妃精粹深层洁颜油2盒;在经营场所南墙储物柜下层发现黛莲娜小麦胚芽按摩油11盒;橄榄按摩油11盒;月见草按摩油1盒;甜杏仁按摩油5盒。同时在储物柜还发现尚赫瑞诺丝精油系列(套盒)一盒(内装5瓶精油),现场未能提供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以及过期化妆品登记台账等相关材料。,化妆品零售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进货凭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行为予以贰仟元(2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进货凭证的行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处于壹万元(10000元)罚款。

Ø 海南区拉僧仲理发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2024年6月29日,海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南区拉僧仲理发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店经营的化妆品有凯捷染发膏(咖啡色)凯捷染发膏(金褐色)共计5盒超过使用期限并且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与其他待售化妆品同时在销售展区的货架上共同放置。该店无法提供2024年4月至7月上述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销售记录。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5盒;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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