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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12批次不合格复用餐饮具抽检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期,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样,经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共有12批次复用餐饮具检验不合格。现将监督抽检检出的不合格复用餐饮具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乌海市宇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2. 海勃湾区和盛四季福饭店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3.乌海市海勃湾区小磊海鲜饺子坊使用的筷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4. 海勃湾区崔家小院餐馆使用的筷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5. 乌海市海勃湾区小磊海鲜饺子坊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6. 乌海市伟胜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7. 海勃湾区赵记驴肉盖饭馆使用的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8. 乌海市海勃湾区杨妈火锅店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9. 海勃湾区五洲大酒店使用的圆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10. 海勃湾区乡水渔村店使用的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11. 乌海市蓝梦二十一世纪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圆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12. 海勃湾区乡水渔村店使用的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责令餐饮单位立刻整改、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等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查处情况另行公布。

附件:12批次复用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20201125

乌市监通告〔2020〕11号(12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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