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样,经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共有12批次复用餐饮具检验不合格。现将监督抽检检出的不合格复用餐饮具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乌海市宇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2. 海勃湾区和盛四季福饭店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3.乌海市海勃湾区小磊海鲜饺子坊使用的筷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4. 海勃湾区崔家小院餐馆使用的筷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5. 乌海市海勃湾区小磊海鲜饺子坊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6. 乌海市伟胜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7. 海勃湾区赵记驴肉盖饭馆使用的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8. 乌海市海勃湾区杨妈火锅店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9. 海勃湾区五洲大酒店使用的圆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10. 海勃湾区乡水渔村店使用的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11. 乌海市蓝梦二十一世纪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圆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12. 海勃湾区乡水渔村店使用的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责令餐饮单位立刻整改、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等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查处情况另行公布。
附件:12批次复用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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