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样,经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共有2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现将监督抽检检出的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海勃湾区立鑫麻辣烫店经营的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122 mg/kg,标准值为≤100 mg/kg。
2. 海勃湾区陈高永小吃店经营的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1103 mg/kg,标准值为≤100 mg/kg。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查处情况另行公布。
附件:2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乌市监通告〔2020〕14号(2批次油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docx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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