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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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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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药品零售企业延续《药品经营许可证》 | |||||||
数量限制 |
否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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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大厅办理 |
行使层级 |
市本级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单位 |
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 |
法定机关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涉及收费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名称 |
证照 |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
自行取件 | |||||
监督投诉电话 |
0473-3156812;0473-3156832 |
咨询电话 |
0473-3998379 | |||||
办理地点(地址) |
乌海市市民中心(乌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乘车路线 |
市内乘15路公交车至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或乘6路公交车至内工大乌海学院向西步行100米 | |||||||
受理条件: 行政区域内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继续经营药品的,企业应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换发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 ||||||||
办理材料: 1.乌海市药品零售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 3.企业药品经营基本情况自查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处方审核员的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能框图; 7.企业的设施设备目录; 8.企业的营业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9.企业营业场所和仓库的位置示意图; 10.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复印件; 1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12.企业一年内无违法案件和正在查办案件的自我保证声明; 13.企业关于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保证声明; 14.企业在换证时申请变更事项的,同时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交申请变更; 15.申请变更材料的真实性保证声明。 | ||||||||
注意事项 |
1.申请表格应为打印件或手工填写的原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2.所有材料上应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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