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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年乌海市12315系统受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2016 年,乌海市12315系统共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共3641件。其中,咨询2071件,占总量的57%;投诉1434件,占总量的39%;举报132件,占总量的4%;建议4件。

各区分局受理量统计表(单位:件)

序 号

    

咨 询

投 诉

举 报

建 议

小 计

1

海勃湾区

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1733

1081

90

3

2907

2

乌达区

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153

242

25

0

420

3

海南区

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185

111

17

1

314

 

合 计

2071

1434

132

4

3641

 

二、咨询情况统计分析

全年受理咨询2071件。在消费问题咨询中,主要涉及网络购物退换货相关规定、合同格式条款、产品质量标准、商品外包装标识规定、“三包规定”、售后服务等方面;在法规业务咨询中,主要涉及《家用汽车产品责任规定》、新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业务问题咨询中,主要涉及商事制度改革、办照、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其他问题咨询主要涉及商铺关门如何维权,询问物价、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房产等热线电话和咨询案件受理条件、查询案件办理进度等方面。

 

三、申诉受理情况统计分析

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34件。其中,涉及商品类1124件,涉及服务类316件。

按消费类划分见表(一)、(二)。

涉及商品类(单位:件)

商 品 分 类

受理量(件)

占总量百分比

家用电子电器类

230

20%

家用机械类

107

10%

日用百货类

201

19%

食品类

75

7%

建材类

32

3%

农用生产资料类

4

0%

医药和医疗用品类

4

0%

其它类

471

41%

合计

1124

100%

申诉量排第一位的家用电子电器类230件,此类申诉中,申诉的商品包括通讯器材102件,电视机26件,电冰箱25件,洗衣机10件,空调器18件,电暖气2件,热水器5件,油烟机1件,收音机1件,照相机16件,计算机3件,影碟机1件,其他20件。 主要问题是手机屏幕黑屏、触屏不灵、翻新机及自动重启、死机等质量问题,不履行三包义务、不履行维修合同、售后服务争议等。

申诉量排第二位的日用百货类201件, 此类投诉中,服装64件,鞋51件,家具48件,化妆品5件,儿童玩具2件,床上用品2件,其他29件。主要问题是鞋开裂开胶、服装起球开线、洗涤后褪色变形、标签标注不清、商家不履行“三包”规定及售后责任争议等。

申诉量并列排第三位的家用机械类107件, 此类投诉中,汽车及汽车零部件93件,摩托车、助力车3件,其他11件。反映比较集中的是汽车贷款相关的合同争议,发动机、变速器、刹车系统和轮胎等汽车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等,电动车电池质量问题投诉也较多。

全年商品类投诉量比例柱状图:

涉及服务类(单位:件)

服务分类

受理量(件)

占总量百分比

餐饮服务类

21

7%

旅馆服务类

4

1%

居民服务类

53

17%

修理维护服务类

12

4%

公用设施服务类

1

0%

装饰装修服务类

0

0%

物业管理服务类

1

0%

租赁服务类

0

0%

旅游服务类

0

0%

文化娱乐服务类

6

2%

邮政服务类

0

0%

电信服务类

2

1%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1

0%

培训服务类

1

0%

金融服务类

1

0%

医疗服务类

2

1%

保险服务类

1

0%

互联网服务类

2

1%

其他类

208

66%

合计

316

100%

服务类申诉排首位的居民服务53件, 此类投诉中,美容、美发18件,洗浴7件,洗染18件,摄影9件,家政1件。主要问题集中在虚假宣传、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消费者接受服务后产生不良反应、不具备服务资质、强制消费和收费项目方式不明确、商家针对团购消费者采取不合理区别对待、预付消费纠纷等。

服务类申诉排第二位的餐饮服务21件, 主要问题集中在消费安全、格式合同、收费不合理、预付消费纠纷等方面。

服务类申诉排第三位的修理维护服务12件, 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商家使用不合格零配件、保养和修理费用承担责任争议、服务不到位和不及时维修等。

全年服务类投诉量排前几位比例柱状图:

 

四、举报受理情况统计分析

全年受理举报132件。其中,涉及商品类100件,涉及服务类32件。

食品类举报47件,占商品类举报总量的47%。食品类举报涉及较多的包括肉及肉制品、米面制品、水果、乳制品、烘焙食品、米、食用油、豆制品等。举报主要问题是食品中掺杂使假、食品安全、失效变质、假冒以及无照经营。其它举报较多的商品包括酒精饮料、外衣、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家具、美容产品、厨房用品、移动电话及配件、鞋、日杂用品等,主要涉及制假售假、以次充好、“三无”、假冒注册商标、欺诈、虚假宣传、无照经营及质量问题。

服务类主要涉及餐饮服务、美容美发服务、洗浴按摩服务、抽奖销售服务、机动车保养服务、移动电话服务、广告服务、住宿服务等。举报涉及问题包括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和无照经营。

 

五、总体分析建议

(一)2015-2016年,消费者诉求总量持续增加。

2015 年乌海市受理总量为2182件,2016年达到3641件,与去年同期增长40%。乌海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不断加强12315热线电话“四率”,即接通率、办结率、超期反馈率、一次回访率。

(二)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投诉、举报集中,仍是消费维权工作的重点。

2014-2016 年,商品类投诉连续三年排前五位的一直锁定家用电子电器类、家用机械类、日用百货类、食品类、建材类五个大类,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通讯器材)和日用百货类(服装鞋帽)投诉总量居前两名,且五大类商品的投诉量总体持续增长。

2014-2016 年,服务类投诉连续三年排前五位的一直锁定居民服务、餐饮服务、修理维护服务、文化娱乐服务、旅馆服务五个大类,其中居民服务和餐饮服务总量居前两名,且五大类服务的投诉量总体持续增长。

(三)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和宣传

2014 315 日新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以来社会反映良好,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法律规定的有些方面还没有真正“落地”、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欠缺可操作性。如远程购物无理由退货、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惩罚性赔偿、个人信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要制度。

(四)引导群众利用多种渠道向12315表达诉求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的提高,每逢3·15期间,12315热线就会变得炙手可热,日均电话接听量高达上千人次,给一线受理人员带来极大的工作压力,也给基层执法人员快速处理案件增加了一定难度。在20173·15期间的宣传工作中,一方面可以重点宣传12315机构双休日、节假日人工值守制度,消费者可以在任何工作时间拨打热线进行咨询、投诉;另一方面建议消费者选择来信、来访、12345热线等多种渠道反映诉求,避免因热线电话繁忙、占线等不能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

 

六、本报告数据来源于12315数据分析软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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