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元旦、春节假期临近,聚会、出游、购物消费将迎来高峰。乌海市12315中心结合近期消费者投诉热点和往年春节前后市民在消费中遇到的纠纷,提醒市民在商场购物、洗涤洗浴、美容美发、保健品购买、旅游娱乐、装修装修、教育培训等热门消费中应“斤斤计较”,勿忘“望闻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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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季销售设置陷阱
商家大做花样文章
随着季节的转换,换季服装打折销售的势头越来越猛,尤其是元旦销售旺季过后,许多服装经营厂家不但将元旦没有销售完的冬装大幅度削价推向市场,有些还将仓库里积压了多年的存货,以低至两折甚至一折的价格销售。
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在打折的服装中,标签模糊和丢失的很多,多数店家都会以“就剩这套了,标签试衣服的时候弄丢了”或者“打包来的时候挤掉了”等作为托词。而标签是商家和厂家交涉时重要的依据,一般都会注意保留,如果衣服上没有标签,消费者就要小心,很有可能是商家玩的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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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合同”隐蔽性强
市民巧鉴“阴阳合同”
往年春节结束后,二手房买卖、租赁市场进入旺季,而此阶段的投诉也随之上升,在这些投诉中,“自制合同”冒充“示范文本”因为隐蔽性强而且影响较大,格外需要消费者注意。
针对“自制合同”冒充“示范文本”陷阱,工商工作人员特别提醒,自治区住建部门早就发布了房屋买卖的示范文本,示范文本考虑到交易双方权益,也约定了房屋经纪公司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市民进行二手房的买卖或者租赁交易,签订的是这份示范文本,双方都吃不了亏,经纪机构也逃避不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有些不良经纪机构偷梁换柱,将示范文本的“皮儿”和自制合同的“瓤儿”捏在一起,表面上看是职能部门发布的示范文本,实际上合同里要么增加了霸王条款,要么对示范文本内容进行了不合理的删改。同时,一些不规范的经纪机构以“合理避税”名义,劝说交易当事人采取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缴纳税费。
为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在签约前,注意核对合同内容是否和公示的示范文本完全一致,合同中的约定应尽量详细、完整,若消费者对某一条款仍存异议,不要轻易签字。最后,消费者还要注意合同签订后应加盖经纪机构公章,应有注册经纪人员签字,签字的经纪人员应为实际提供服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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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旅游高峰
游客要做到三个“慎”
元旦、春节假期,出游在即,形形色色的旅游广告很是诱人:线路特价、超值享受、赠送礼品……旅行社的这些奇招使消费者心痒痒,觉得到处都是“天上掉下的大馅饼”。
不少旅行社广告都只给出较笼统的旅行线路、时间、价格等信息,且往往侧重强调“特价”、“优惠”、“行程好”、“食宿佳”等较好的一面,而对可能差强人意的内容则略过不提。为此,特别提醒广大春节出游的消费者警惕三大陷阱,做到三个“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