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144108/2025-01360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 |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概 述: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成文日期: | 2025-04-0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4-08 09:52: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 效力 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他)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处室 | 备注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三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
1 | 政府 信息 公开 指南 | — | — | 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机构名称、办公时间、联系方 式;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有关 事项、监督方式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 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 施细则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第三款,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 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十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 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 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 式等内容。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
2 | 政府 信息 公开 制度 | — | — | 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 度、相关文件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 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 施细则的通知》 | —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
3 | 法定 主动 公开 内容 | 机关 简介 | — | 1.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领导姓名、照片、职务、简介、 分工等信息; 2.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 及主要职责; 3.所属单位名称、主要职责、负 责人姓名、内设机构、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4.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 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 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 责人姓名。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 头,各有关 科室局按 职责落实 | ||
4 | 机关 简介 | — | 1.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 及主要职责; 2.所属单位名称、主要职责、负 责人姓名、内设机构、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3.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 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 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 责人姓名。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
5 | 领导简介 | 1.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领导姓名、照片、职务、简介、 分工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 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 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 责人姓名。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
6 | 规范 性文 件 | — | 市场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的标题、发布日期、文号、正文 等信息;可以公开的与市场监督 有关的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 件的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 文号、有效性和正文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 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 民政府令第 262 号公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 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 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 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 予以公布。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法 规科科牵 头,各科室 局按职责 落实 | |||
7 | 部门文件 | — | 部门文件 本部门制定发布的主动公开类文件,包含发布机构、标题、正文、文件编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 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局按职责落实 | |||
8 | 政策 解读 | — | 与市场监督有关的重大政策、规 范性文件、社会热点问题的解读 和回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 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 民政府令第 262 号公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 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 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 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 予以公布。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各科 室局按职 责落实 | |||
9 | 法定 主动 公开 内容 | 行政 许可 | —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3.《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政府令第 244 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 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第 711 号) 第二十条第五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 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以及办理结果。 3.《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第十二条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应当自决定作 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在 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 规定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律 法规 规章 | 行政许可 自决定作 出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公开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涉及各行政 许可相关 科室 | ||
10 | 法定 主动 公开 内容 | 行政 处罚、 行政 强制 | —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 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 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 定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政府令第 244 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六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 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 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2.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 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第八条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主动公示以下行政执法基本 信息: (一)执法主体、办公地点、通信地址、咨询电话、监 督电话; (二)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照片、执法证 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信息;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对象、受理条件、办理方式、 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申请材 料的目录、表格等; (五)行政执法流程;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主动公示的基 本信息。 | 行政 法规 | 行政处罚 决定信息 应当自决 定作出之 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 公开,其 他行政执 法决定信 息应当在 决定作出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公开。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执法稽查 局牵头,涉及各行政 处罚相关 科室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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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双随机一公开 | 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发起部门、具体配合部门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结合地方实际公布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加强与部门权责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的衔接 | 行政法规 | 年度公开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信用监管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 ||||
13 | 财政 预决 算 | —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 级预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决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 ”经 费支出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第二十条 第七款 第八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 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财务科 | |||
14 | 法定 主动 公开 内容 | 提案 建议 办理 | —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独 办、主办或分办的全国或自治区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 理复文。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 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4〕46 号)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 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 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5〕233 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 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一、公开范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政协交由盟 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独办、主办和 分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 会广泛知晓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提案办 理复文,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办 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提案总体情况, 自 治区人大代表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以及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 —— | 及时公开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
15 | 重点 工作 | 食品安全 | 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示及市 场监管领域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 的业务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第二十条 第十三款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 头,各有关 科室局按 职责落实 | |||
16 | 产品质量安全 | 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示及市 场监管领域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 的业务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第二十条 第十三款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 头,各有关 科室局按 职责落实 | ||||
17 | 人事 信息 | —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 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 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信息; 内 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 事业单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 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第二十条 第十四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 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四)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 果。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人事科 | |||
18 | 权责 清单 | —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 门权责清单,包括权力名称、权 力类别、设定依据、责任事项等 信息。 |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 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 政府令第 208 号) |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 制行政权力清单和制定配套文件,经本级人民政府法制 机构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其 他有效载体向社会公布。 | 行政 规章 |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内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法规科牵 头,各有关 科室局配 合 | |||
19 | 社会监督评议 | — | 市场监管领域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 的业务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第二十条 第十三款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 头,各有关 科室局按 职责落实 | |||
20 | 政府 信息 公开 年报 | — | — |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 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 施细则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第三款,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 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 规章 | 每年 1月 31日前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
21 | 政府 信息 依申 请公 开 | — | — | 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 申请须知及申请 样表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 申请须知。 | 行政 规章 | 信息形 成或者 变更 之 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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