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144108/2020-00001 信息分类 环境保护
  • 内容概述 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 集贸市场“清洁我们的家园”行动
  • 发文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4-29 10:54:06
  • 文  号
  • 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 集贸市场“清洁我们的家园”行动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清洁我们的家园”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对全市9家集贸市场进行环境清理整治,市场内卫生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市场开办者和各经营户实行“门前三包”、“柜台三包”,积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二是持续整治店外经营、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和亮照不规范等行为,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在做好常态环卫保洁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卫生间、下水口、公用垃圾桶表面的清扫保洁力度。规范安装“三防”设施。四是定期实施专业化消杀。五是加大不文明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督促商户自律,自觉诚信守法经营。

    目前,全市各集贸市场均设立了无障碍卫生间,及时清理保洁,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达到二类标准。市场出入口设有公示栏(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健康教育宣传,农药残留检测)并上墙公示;各经营场所做到干净整洁,垃圾定点投放,分类密闭收集、清运及时,市场内无散落垃圾,杂物、积水和污迹。

    市场内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商贩摆摊设点现象明显改善;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商品按照种类分区、鲜、活生、熟、干、湿商品划行归市,摆放整齐。经营户证照齐全,摊位符合卫生标准,直接入口食品摊贩已设置“三防”设施(防尘、防蝇、防鼠),粮油店防鼠设施完善,米面已分类分架存放,离墙10厘米,离地15厘米。市场内未发现活禽宰杀及售卖野生动物行为。


    文字:市场网监科  李  岚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