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144108/2020-00002 信息分类 机构设置
  • 内容概述 内设机构
  • 发文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4-29 10:59:27
  • 文  号
  •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

    保密、督查、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指导实施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科。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市场秩序、服务发展等重点任务的考核工作。拟定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三)政策法规科。组织拟定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审核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登记注册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拟定并指导实施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办法、措施。承担指导和推进全市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询服务。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未划转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领证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五)信用监督管理科。拟定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设管理要求的相关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协调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建立组织并推行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

    (六)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研究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工作。指导乌海市消费者协会工作。

    (七)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拟定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协助国家及自治区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八)市场规范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拟定实施市场规范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

    (九)广告监督管理科。拟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监督检查。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质量发展科。拟定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质量提升工作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规划。完善并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质量状况分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十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拟定乌海市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性、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各区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

    (十二)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和抽检监测科。拟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拟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及质量公告。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监测工作。承担乌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指导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等。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四)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药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拟定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六)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贯彻执行药品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药品零售、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督管理。分析研判药品安全监管形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参与后续处置工作。组织定期或随机对药品零售、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使用领域安全进行合法性、合规性检查。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经营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蒙药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配合国家、自治区在流通环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开展流通环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十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医疗器械经营领域安全监管形势,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合法性、合规性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承担网络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再评价和淘汰工作。

    (十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十九)计量科。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乌海市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二十)标准化科。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市级地方标准组织制定、编号、发布、监督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标识的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二十一)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组织拟定实施乌海市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工作规划、计划。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统筹认证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二)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科。拟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拟定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承担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用及标准化体系建设。协调指导质押融资、无形资产评估及各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执行商标和专利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及保护制度。拟定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官方保护,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

    (二十三)财务装备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非税收入、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实施市场监管领域相关科技发展规划,提出乌海市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科研项目管理、合作交流、成果应用等工作。

    (二十四)执法稽查局。制定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以及执法监督、督查考核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市内跨区案件和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统筹协调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依职责查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互联网违法违规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查处工作。参与协助处置投诉举报工作。参与协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召回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药品零售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特种设备、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计量、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五)人事科。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教育培训和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 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暂定73名。设局长1名(兼任乌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副局长5名;科级领导职数50名〔27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各1名)23副〕。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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