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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54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144108/2023-0554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概       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54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3-07-26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7-26 10:47:4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54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6 10:47:49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1 浏览次数:

市监登字〔202397

办理结果:A 】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54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威林、肖增五、杨阳、林聪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在推进简政放权,尤其是实施商事制度等改革后,新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幅增加。国家、自治区、乌海市等各级政府也相应推出各类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在改革中“呱呱坠地”新生者的扶持,让它们在公平竞争中搏击壮大,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能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民生改善。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中小微企业有8022户,个体工商户42458户。

    一、国家、自治区层面纾困解难措施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在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时,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的需要和实际困难,加强引导帮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首次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由“先注销、后设立”调整为直接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进一步简化了个体工商户变更流程,也保障了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也首次写入歇业登记,指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在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内歇业。与企业注销不同,歇业制度相当于按下“暂停键”,为市场主体“停机保号”,让经营者能够喘口气,为未来的经营发展安上“缓冲带”。

    2022年7月12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改委、工信、财政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尽快复工复产七条措施》《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便捷市场准入助力招商引资九条措施》等系列文件,把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纳入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2023年4月12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成长计划》立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困难,对现有政策无法惠及解决的问题针对性提出补充政策,力求切实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经营增信心,实现健康发展。《成长计划》构建了以“四个体系”为保障、“五大行动”为目标、“六项工程”为抓手的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具体包括3个方面15条措施,分别为强化要素保障的“四个体系”:健全财税支持体系、健全金融扶持体系、健全用工保障体系、健全“双创”服务体系;提升发展质效的“五大行动”:“个转企”培育行动、“小升规”培育行动、“四新”主体培育行动、现代农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特色文旅产业主体培育行动;优化综合服务的“六项工程”:市场环境优化工程、经营成本减负工程、质量管理提质工程、惠企政策直通工程、“小个专”党建引领工程、法律服务保障工程。通过存量政策延续和增量政策赋能共同提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获得感。

    二、乌海市层面纾困解难措施及成效

   为“保民生、稳就业、促发展”,乌海市政府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实际困难和发展诉求为重点,出台了《乌海市进一步提信心扩消费稳增长二十三条措施》。政府各职能部门也陆续出台涉及财税、金融、社保、就业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

   (一)乌海市市监局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活力。

    一是持续帮助纾困解难。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纾困举措,收集整理涉及市发改委、税务局、人社局等15部门和市场监管局5个科室的征求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纾困措施。组织召开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座谈会,现场研究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具体举措。出台惠及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减税降费、普惠金融、房租减免、创业就业等优惠政策35条。推出“一窗通办”便利市场准入、线上信用修复、歇业制度、许可证到期延期补办、推行柔性执法“首次不罚”

    二是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为企业开办加速赋能,推行企业准入、准营、准出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开办首套印章、税控设备及材料寄递等费用全免单,今年累计为企业减少成本108余万元。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探索“承诺容缺”“承诺免查”等信用修复模式,助力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累计线上修复企业69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推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一企一策”精准服务。配备“小个专”党建辅导员,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将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作为助企服务的重点,引导实施“个转企”“品牌战略”“质量强企”等发展战略,联合税务部门筹备创建“个转企”培育库,引导小微企业参加免费网络课程培训,选出4家优秀企业作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优良案例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目前,乌海市已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2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创新型中小企业11

    (二)乌海市各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提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

    1.健全财税支持体系。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六税两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 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执行增值税免征、减 征政策。落实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地方性税收减免政策,对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符合 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3年1-3月共共减免3832.71万元。

    2.强化金融支持力度。金融部门用好用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缩短贷款发放周期。强化融资纾困,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满足小微企业、个体 工商户复苏性金融需求。今年以来,对765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14.39亿到期贷款实施了延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0.36亿元,同比增长23.44%。满足了我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累计为经营主体减少贷款利息410.45万元。

    3.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从降低政府性收费负担、降低税收负担、降低社保基金负担等方面发力,真正做到通过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有效减轻小微企业负担。1-5月份共服务中小企业307家,减免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用92.57万元。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保费1003.5万元。继续实施用水、电、暖“欠费不停供”政策,累计减免费用398.54万元。严格执行租金减免政策,减免租金98.31万元。

    4.加强用工保障服务。大力开展助企招聘活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今年1-5月份,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62场次,参会单位1436家次,提供岗位82551个次,达成初步意向7792人次,帮助企业解决缺工1762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劳动者技能水平、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今年以来共为小微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食品经营、特种设备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86人次

    (三)加大宣传,确保政策落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乌海市关于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市市监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知晓度,利用9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联合市税务局、人社局、金融办、检验检测中心及海勃湾区市场监管局举办“个体工商户服务月”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等宣传资料2000多册,对优惠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帮助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享受政策,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音视频、图文、宣传册等各种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的浓厚氛围,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2023年,还组织召开“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市场主体调研座谈会21场,邀请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不同领域市场主体,现场征求意见,纾困解难,并限时对提出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

    三、今后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因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到一定经济冲击和影响,我们将继续积极与相关部门一起加大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审批流程,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办提供绿色通道。

从减少耗时、降低成本、优化流程、增加便利度等方面,创新模式,大力推行企业开办与注销“一网通办”及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全流程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在此基础上,还推出“掌上办”“无人工智能干预”审批、24小时自助服务等模式开办企业。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一表填报”服务,将登记注册压缩至60分钟内,企业开办时间包括公章刻章和申领发票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

    (二)提升服务效能,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新创造创业,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民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聚焦乌海市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优势产业,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制定印发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帮助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获得首席质量官证书。二是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开展知识产权“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开展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服务,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奠定基础三是推进高质量标准体系和绿色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地方标准的征集、立项、发布等工作,推动创新成果、专利转化为关键技术标准推荐申报自治区级高质量标准体系研制项目

    (三)强化监管,降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运营成本。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建设,实现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强化涉企收费监管,持续强化涉企违规专项整治,全面规范和引导各行业合法合理收费,加大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行为的检查力度,加强各类商品的价格监管,对未明码标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力度,依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了《乌海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定》等三项制定,强化了《乌海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政策措施抽查制定》和《乌海市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制度》。坚决打击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四)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守法诚信者“无事不扰”。同时实行企业信用快速修复,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魏兆东

    联系人:  穆红颜

    联系电话:3156860

           原文下载:54号提案办理情况.pdf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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