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144108/2023-0553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 | 人大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3-07-26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7-26 10:36:4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市监食生字〔2023〕84号
【办理结果:A】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姜力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本地酒类生产企业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白酒产业现状
截止目前,我市白酒获证生产企业7家,海勃湾区5家,海南区1家,乌达区1家。近年来,由于受市场因素(竞争力差,营销手段不强)和疫情影响,处于生产状态的企业仅有2家(内蒙古沙漠传奇酒业有限公司和乌海市大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5家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二、关于白酒品质严格把关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将不断加强对市内白酒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方面的帮扶指导,督促企业对设备升级改造,规范提升生产工艺,避免白酒生产风险隐患。内蒙古沙漠传奇酒业有限公司近年来的产品质量在我市地域内同类企业中较好,在国家、自治区、盟市各抽检环节均无不合格品及风险隐患问题出现,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比较到位,在各级监督检查中未有违法案件发生。
三、关于宣传和销售支持问题
(一)市场监管部门将协助有关酒企积极对接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业街、超市等商业载体以及餐饮协会、电商协会等商贸行业协会,以体验店、网络店、专柜等方式,围绕乌海白酒整体品牌大力开展宣传,不断加深消费者对乌海白酒的印象。
(二)加强对白酒市场的监管,加大抽检批次,重点对市场流通的散酒加强监管,通过规范白酒市场,加强对白酒产业的支持力度。
(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白酒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白酒制假造假等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郭松涛
联系人:吴立华
联系电话:3156873
原件下载: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pdf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5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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