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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HBW-14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144108/2024-0511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人大提案
概       述: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HBW-14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成文日期: 2024-06-26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6-26 09:48:4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HBW-14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26 09:48:43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1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

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HBW-14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梅曼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对餐饮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的建议”已收悉,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法律法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规定专间和专用操作区内的从业人员操作时,应佩戴清洁的口罩,口罩应遮住口鼻。

    (三)《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规定小餐饮店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制作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或者面罩。

    由此可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或者面罩,是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做到的,一方面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社会文明进步。

    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检查的工作情况

    (一)紧抓日常监管,将规范戴口罩、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上岗作为重点检查项目之一

    针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乌海市市场监管局紧抓日常监管,一是加强餐饮单位卫生情况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保持加工场所清洁卫生,重点要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规范戴口罩、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上岗,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证用餐环境的干净整洁,后厨物品整理到位。

    (二)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要求外卖小哥严格遵守个人卫生要求

    印发了《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积极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和净化网络餐饮领域市场秩序,坚持“线上和线下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及自建网站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要求,加强线下实体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配送时,对配送箱按制度进行消毒,戴口罩、手套接送餐食,截至目前,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立案2起,受理投诉举报2起。

    (三)深入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确保群体聚集性餐饮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推进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要求集中用餐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总结工作经验及亮点,查遗补漏,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部门联席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参加会议,汇报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安排了下一步工作,拿出了具体措施和办法。

    (四)加强全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为压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以培训考核方式切实提高经营主体管理能力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以自治区明察暗访及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为导向,结合近年来国内发生的聚集性食品安全事件,开展食品总监、食品安全员法律法规培训,培训结束后开展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法律法规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上岗。考题中有这样一道题:请简述法律法规对餐饮服务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是如何规定的?共培训市场执法监管人员327人次、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555人次、中小学校长196人次、包保干部15人次,市局颁发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181份。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对照代表建议提出的建议,一是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紧,以小见大,食品安全每个环节不放松,阻断传染病以飞沫的形式传播的途径;二是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再加力度,再加措施;三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和小餐饮店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逐步提升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pdf

第HBW-14号建议办理情况.pdf

           分管领导:王紫微

           联系人:孙海波

          联系方式3156846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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