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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HN-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144108/2025-03825 发文字号: 乌市监办函〔2025〕13号
发文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人大提案
概       述: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HN-4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5-06-05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07-16 15:55:0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HN-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6 15:55:05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1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

同意对外公开

乌市监函〔202513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HN-4号建议的答复

时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小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餐饮作为城市烟火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保障的基石。为进一步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筑牢“舌尖安全”防线,现将近期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成效经验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登记备案的小餐饮店205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核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源头准入与备案管理

    一是严把入口关。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自治区出台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其中小餐饮店是指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从业人员较少、经营条件简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小餐饮店符合法律法规设定的基本条件,经旗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后核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进一步优化小餐饮备案登记流程,明确小餐饮店的经营场所基本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核心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备案或限期整改。二是实施动态管理。依托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小餐饮数据库,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覆盖面和精准度。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查重处违法行为

    一是突出检查重点聚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索证索票(特别是食用油、肉类等高风险原料)、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环境卫生(三防设施、垃圾处理)等关键环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推广明厨亮灶工程,鼓励通过透明玻璃、视频直播等方式公开后厨操作,让消费者参与监督。目前全市入网餐饮单位2898(包括获许可证和登记备案的商户),入网率达83.08%。试点AI识别系统,对后厨违规行为(如未穿戴工作服帽)自动抓拍预警8万余条,实现问题商户精准定位。三是加大执法力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原料采购验收不规范、环境卫生脏乱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形成震慑。上半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392人次,检查各类餐饮经营主体2647 家次,发现各类问题120余项,全部整改完成。

    (三)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自律自治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和科普知识培训,提升小餐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与专业能力。二是发挥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制定行业规范,组织经验交流,倡导诚信经营。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依托国家总局开设的“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从严从快处置各类投诉举报,鼓励消费者、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快速响应、及时查处。

    三、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

    经营主体复杂性与流动性大数量庞大、分布广泛、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频繁,给持续监管带来难度。

    经营场所条件受限部分小餐饮尤其是老旧城区、背街小巷的店铺,面积狭小、硬件设施基础薄弱,改造升级存在困难。主体责任落实不平衡部分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依然淡薄,重经营轻管理,在索证索票、规范操作等方面投入不足。监管力量与任务不匹配基层监管人员数量有限,面对海量的小餐饮主体,全覆盖、高频次的精细化监管压力巨大。

    四、下一步的工作方向与重点

    接下来,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持续优化准入与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小餐饮备案标准和程序,探索更科学的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不合格主体的退出机制。二是深化风险分级与信用监管完善风险分级评定标准,实施动态调整。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应用,对守信者减少干扰,对失信者联合惩戒。三是强化培训宣传与共治共享创新培训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和社会共治。

            原文下载: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HN-4号建议的答复.pdf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5

    分管领导:王紫微

    联系人吴莹

    电  话:315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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