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对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WD—12号 建议的答复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144108/2026-03403 | 发文字号: | 乌市监办函〔2026〕28号 | ||||||
| 发文机构: | 无 | 信息分类: | 人大建议 | ||||||
| 概 述: | 对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WD—12号 建议的答复 | ||||||||
| 成文日期: | 2026-06-03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7-03 15:54:5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办理结果:A
同意对外公开
乌市监办函〔2026〕28号
郝凤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眼镜行业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全市眼镜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高度关注、悉心监督和大力支持。收到建议后,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专题研究,结合我市眼镜行业监管实际以及民生安全保障需求,对建议内容逐项梳理吸纳、细化落实举措。
眼镜产品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视力健康的特殊民生商品,尤其是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已上升为国家重要公共卫生议题,眼镜制配精度、产品质量合规性、经营行为规范性,直接关乎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近年来,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眼镜行业产品质量、计量精准、经营合规、重点品类管控四大核心环节,持续压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执法震慑,稳步推进眼镜行业质量、计量、价格等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
一、紧盯全链条闭环管控,扎实推进眼镜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强化行业监管、规范经营秩序、严控质量风险、聚焦重点人群防护等核心建议,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持续深化“计量精准监管+产品质量管控+严格执法整治”协同发力模式,全面压实经营主体首要责任,从严整治行业乱象,各项监管工作落地见效。
(一)狠抓经营环节规范整治,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坚持源头管控与过程治理相结合,将定配眼镜、老视成镜、儿童专用装配眼镜等重点产品纳入《乌海市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实施重点监管、动态管控。围绕行业突出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经营资质、产品质量、计量器具、价格行为、医疗器械合规性全方位监督检查。在质量管控上,严格核查经营主体合法资质,督促全行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留存制度,核验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规范标识标签,坚决杜绝“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在计量监管上,聚焦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组等核心制配计量器具,严查未经强制检定、超检定周期、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等违法行为,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全面净化配镜计量环境。
针对隐形眼镜及美瞳类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高风险品类,我局实行最严格监管措施,全面核查经营主体《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持证情况,严查采购渠道合法性、产品注册证有效性、标签说明书规范性,督促经营主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销售全程追溯台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未经注册、过期淘汰、无合格证明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监管要求,规范行业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强化质量监督抽查,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将眼镜产品纳入全市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紧盯学校周边、商业商圈、居民集中区等重点区域,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眼镜质量监督抽检。由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院严格对标GB 10810、GB/T 13511、GB/T 14214等国家强制性标准,重点检测镜片光学性能、镜架外观质量、镜片材料与表面质量、装配精度等核心安全指标,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2023年以来,全市累计抽检各类眼镜产品24批次,对抽检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产品,全部依法立案查处,第一时间责令经营主体下架停售、全面召回、彻底整改,严格落实问题溯源、整改复查、结果公示闭环管理机制,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市场,切实强化抽检震慑作用。
(三)严管计量器具全流程管理,保障配镜精准安全
计量精准是配镜质量的核心基础,我局持续深化计量与质量协同监管,推动计量器具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要求全市眼镜制配经营主体全面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完善计量保证体系;督促经营主体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对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全部登记造册、报备备案、按期检定,确保量值准确可靠。同时,要求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建设,落实岗前培训,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负责眼镜制配的计量工作,保证眼镜制配的计量准确。2025年度对全市在营的94家眼镜店,在用的焦度计、验光仪等331台件计量器具进行了强制检定,确保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应检尽检。
(四)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构建共治监管格局
在对眼镜店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开展眼镜计量、质量法律法规宣传与指导服务,向各眼镜店经营者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解读眼镜产品国家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法定管理要求和经营主体责任,引导商家增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严把配镜质量源头关口。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全国质量月等节点,通过线下宣传、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向市民普及眼镜质量辨别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依法维权,营造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正视当前监管短板,精准对标建议完善提升
在推进监管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市眼镜行业监管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中小经营主体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进货查验、台账管理、计量器具管理不够规范;二是校园周边、小型配镜门店监管仍需持续加力;三是行业科普宣传不够深入,消费者辨别劣质眼镜、防范视力损伤的意识有待提升;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逐项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全面提升监管质效。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举措,持续强化眼镜行业全流程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把您提出的各项建议作为提升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始终把眼镜行业质量安全作为民生监管重点任务,持续加压发力、狠抓落实,全力构建“常态监管、重点管控、严格执法、社会共治”的长效监管格局,切实守护好全市人民群众视力健康。
(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整治,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突击检查频次,对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医疗器械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力震慑,持续整治行业问题。
(二)持续强化监督抽检,严控产品质量风险
继续将配装眼镜、老视成镜、儿童专用眼镜等产品列为年度重点抽检对象,扩大抽检覆盖面、提升抽检针对性,紧盯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置,严格落实闭环整改、回头复查、公示通报制度,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危害群众健康。
(三)持续压实主体责任,推进行业自律规范
加大对眼镜经营主体的政策宣讲、法规培训、业务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计量管理、医疗器械追溯、明码标价等各项制度,引导行业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推动实现从“被动监管”向“主动自律”转变,全面提升行业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四)持续聚焦重点人群,筑牢青少年护眼屏障
紧盯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关键环节,加大校园周边配镜门店监管力度,联合教育、卫健等部门开展协同共治,加强护眼科普宣传,提升家长和学生科学配镜、辨别劣质产品的意识,从监管端和宣传端双向发力,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视力健康。
再次感谢您对乌海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吸纳、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全力守护全市人民群众视力健康和消费安全。
特此答复。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分管领导:胡永清
联 系 人:朱 珊
电 话:1830473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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