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0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144108/2020-0102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 | 人大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0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06-10 15:29:5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办理结果:B】
王改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校园周边商铺经营范围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一)加强媒体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的引导、教育,倡导市民自觉参与到“护花”行动中来。
近年来,我们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推动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筹备制作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建设形象宣传片,合作播出和刊登公益广告和新闻稿件;在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移动平台设置专题,发布消费警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发动参加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努力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今年以来,网络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服务信息近千条,群众累计点击达到近30万次,各级各类媒体刊播我局稿件150余篇,多篇报道被主流网站转载。有效地扩大了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社会影响。
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们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科技活动周”“12311”“3.15”等十余次集中宣传活动。组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食品药品行业企业、医疗机构通过发放科普资料,播出公益广告、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制作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现场接受举报投诉、义务检查身体、过期药品兑换等形式,帮助群众了解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引导依法维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全年累计发放各类知识手册、宣传资料20000多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条幅100余条,制作摆放展板90余块,解答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
我市教育系统根据安全教育时间节点、安全课,利用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专题安全教育活动。每年假期前后,向全市家长和学生印制发放《夏季学生安全注意事项》、《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安全提示宣传册,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能辨识、拒绝购买三无食品,倡导家长规范自己的安全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为切实提高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强化安全知识技能,更好的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素质,乌海市教育系统每年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开展食品安全等各类安全技能培训300余人次。
在推动社会共治方面,充分发挥科普宣传站作用,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社区包联共建、志愿者服务等行动。组建用药安全和健康咨询义务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厂矿、学校、农牧区,与群众面对面接触交流,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和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努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新闻记者、各界群众代表参观食品企业园区、审批大厅、实验室等窗口单位,拉近公众与监管部门间的距离,澄清误解和谣言,提振食品消费信心。
建议(二)。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校周边商铺及流动商贩无证经营的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对违规经营的商铺和摊位进行严厉惩处。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
一、多方联动,加强监管,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一)我局联合市教育局、综治办、消防、综合执法局、文新广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了7次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78所,主要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危险品及化学药品保管和使用、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校园“三防”建设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并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整改学校进行“回头看”验收工作,所查学校基本达到要求。对校园周边小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者。对来源不明、渠道不清,没有合格证明、食品保质期、生产日期及标注不清晰的食品,一经发现立即责令下架,并依法收缴,从严查处。同时将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
(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杜绝无证经营。严格小食品经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照的管理。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资格和超范围经营的店主和流动摊贩,予以清理和取缔,对非法经营的依法处罚。理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把校园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开展校园周边小食品专项抽检。我局每年都按计划组织对校园周边小食品抽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对其中不合格品种依法处罚。
(四)市综合执法局依据职能职责加大力度,进一步对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在整治中,各区局采取日常巡查值守、定期集中整治的执法模式。首先重点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进行治理。整治期间对流动商贩开展全面排查和治理,明确将上下学期间校门口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机动车停放无序、用扩音喇叭售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加强重点区域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管控。其次,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市容中队执法人员,分片、分区、定岗、定责,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在各所学校门口都有执法人员定点看守。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的现象发生。
二、完善“三位一体”机制,提升社会监管合力。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经营者、学校“三位一体”监管机制,促进监管职能到位。一是市场监管、城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从源头上封堵假冒伪劣商品。二是引导经营者强化自律监管。要积极引导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树立“文明诚信光荣、欺诈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树立经营者自我监管意识和自律意识。三是学校积极参与日常监督。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参与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督,发现经营者违法经营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消除食品消费安全隐患。
建议(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超范围经营和“三无”产品一追到底,从源头上进行整治。
近年来,我局一直把食品安全监管与创建并举,逐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实现校园食品源头管理。一是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各区市场监管局按区域,明确网格监管巡查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加强责任分工,检查食品经营主体的进货台帐和下架退市记录。通过规范总经销、总代理的经营行为,实行总经销总代理备案制度,从源头加强食品安全。二是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并以学校周边为重点,从主体合法、承诺公示、票据收集、食品合格四个方面抓规范、抓提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张红霞
联系人: 邹贵德
联系电话:3156862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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