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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144108/2022-0127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
概       述: 乌海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 2021-03-29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03-29 17:33:4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9 17:33:47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1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自治区工商系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批复》 (内机编发﹝2007﹞60号)文件精神,设立乌海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为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的事业单位工作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

  2.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申诉、举报;

  4.调节消费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之争议;配合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5.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6.统计、分析、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

  7.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职责分工,分流由机关内部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

  8.移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乌海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成立于2008年,为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末预算编报时,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3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5.4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32万元,增长10.51 %,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休假补贴和医疗补助。

  2021年,支出预算45.4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32万元,增长10.51%,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休假补贴和医疗补助。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43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3万元,占比95.6 %;项目支出2万元,占比4.4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工资、消费维权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5.4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以下支出类别,没有支出填0万元,占比0%增加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32.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8万元。占总支出比70.53%。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机关运转,消费维权等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增加休假补贴。

  2、国防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3.公共安全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4.教育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5.科学技术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占总支出比12.22 %。主要用于发放人员社保费,例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增加的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增长,基数增加。

  8.卫生健康类4.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4万元。占总支出比10.52 %。主要用于发放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增加医疗补助。

  9.节能环保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10.城乡社区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11.农林水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12.交通运输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14.商业服务业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15.金融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17.住房保障类3.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占总支出比6.74%。主要用于发放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18.粮油物资储备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20.其他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占总支出比0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0.04万元减少0.04万元,降低100%。本年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长0 %。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 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本年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0.04万元减少0.04万元,降低10%,本年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办公印刷费0.4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邮电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差旅费0.1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会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福利费0.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以及其他费用1.13万元,比上年增加0.0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用于0(用途);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2021年房屋建筑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

  业务用房0平方米,较上年增加0平方米。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要求,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单位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娇娇      联系电话:315686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绩效目标申报表 (12315工作经费).pdf

2021年市12315预算公开表.xls

乌海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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