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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乌海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乌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wuhai.gov.cn/)下载,联系电话:0473-3156892。

    一、总体情况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职能,及时、准确发布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措施等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政务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公开了市场监管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等信息。2023年,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开信息39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937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条,参加行风热线1次,发布政策解读23条。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1件,已按时、规范做出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信息写作小组,组长有局长担任,各科室(局)直属事业单位为成员单位,严格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反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均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做到政务信息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今年在政务外网上新增专栏5个,其中新增每周一法专栏,发布法律法规42条,让群众更好的学习法律法规,浏览量突破3000余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写作方面培训2次,经验交流座谈会1次,全局信息员40人参加培训,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向前推进,但离上级部门要求和满足社会需求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栏目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政务公开更新频率、创新力度及互动性有待加强,在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信息发布上,存在信息发布量较少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改进情况

    2024年,将着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根本理念,将知民生、解难题放在工作首位,加大公开政策性文件、重大民生信息、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办理回复工作,积极回应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二是关注“一网一微”平台的运行情况,创新信息内容和风格,常态化自查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开展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培训,实现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吃透工作政策、拓宽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目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

    制定出台《乌海市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推出55条硬核措施。全年新设经营主体10183户,同比增长14.15%,增长率创近年新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电子信用修复率分别为100%、85.66%,均列全区首位。企业年报率94.02%,位列全区第三位,创近十年来新高。已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项目22个,4个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案例入选自治区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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